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
〔2022〕3号
为高质量推进郑州市“人人持证、技能河南” 建设工作,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大数据人才培养“码农计划”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郑政办(2021)12 号)文件精神,加快我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进度,结合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(以下简称“联盟”)工作实际情况,经“联盟”理事会研究决定,拟成立“联盟”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、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、计算机程序开发专业委员会、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,“联盟”专家指导委员会。
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专业委员会及专家指导委员会构成
(一)专业委员会构成
1.“联盟”拟在计算机程序设计员、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、人工智能训练师、电子商务师、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、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、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、计算机软件测试员等8个工种(职业)方面吸收40名行业知名专家,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。
2.每个工种(职业)成立相应专家小组,由1名组长和4名成员构成,共5人。
二、专业委员会及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
(一)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
见附件1:《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》
(二)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
见附件2:《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》
三、专业委员会及专家指导委员会产生程序
各联盟单位如实填写《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专业委员会成员申请表》(见附件3),秘书处统一收集整理后,由联盟理事会遴选提名并讨论通过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;由主任单位提名并报联盟理事会讨论通过副主任单位;由联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、专业委员会提名报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成员单位。申请单位须是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院校、培训机构、评价组织、企业。
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各联盟成员单位推荐,如实填写《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专家委员会成员推荐表》(见附件4),秘书处统一收集整理后,经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,并由联盟为入选专家颁发聘书。
四、工作人员联系方式
填表和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与秘书处工作人员联系。
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
2022年2月10日
郑州市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联盟 2022年2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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